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qū)南沙片區(qū)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2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職責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1名
主要職責:在法官指導下接待來訪當事人并進行釋法答疑、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協助法官進行調解、制作合議庭評議筆錄、草擬法律文書、開展調研、審判管理等審判輔助性工作以及院安排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合同制書記員1名
主要職責:在法官指導下辦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續(xù)、承擔庭前準備、庭審記錄、校對、印制、送達法律文書、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審判輔助性工作以及院安排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共性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無犯罪記錄,無黨紀、政紀處分,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5、具備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專業(yè)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
7、入職后不能形成回避關系。
8、確定招聘后能馬上到崗工作。
(二)個性條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職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專業(yè)要求詳情見附件2)本科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優(yōu)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學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的,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二)合同制書記員職位
1、法學專業(yè)(專業(yè)要求詳情見附件2)大專以上學歷;
2、熟練掌握計算機記錄技能,同等條件下,持有亞偉速錄等級證書者優(yōu)先。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郵寄報名相結合的辦法。現場報名者到我院政工辦報名;郵寄報名者可通過郵寄報名材料的方式報名(時間以寄出的郵戳為準)。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港前大道北99號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qū)南沙片區(qū)人民法院)政工辦。
(二)報名時間
2019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三)報名材料
1、個人報名表(見附件,自行下載雙面打印并簽名);
2、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相關的職業(yè)資格或技能證明復印件。
四、資格審核
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核的原件包括:①身份證;②戶口本;③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就業(yè)推薦表;④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⑤相關的法律職業(yè)資格或技能證明。
五、考試辦法
(一)考試形式和成績計算辦法
1、合同制法官助理職位考試形式包括初試和面試。通過初試考核的按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2、合同制書記員職位考試形式包括初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通過初試考核的按比例確定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名單。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60%。
3、初試主要考察考生對崗位的知曉度和匹配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tài)等。
(二)資格審核、初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官網(http://nsfy.gzcourt.gov.cn)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開展有關考察工作。
七、公示與聘用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我院按要求報南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核通過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薪酬待遇
(一)我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按規(guī)定辦理“五險一金”,待遇優(yōu)厚。具體管理及薪酬待遇參照《南沙開發(fā)區(qū)(自貿區(qū)南沙片區(qū))、南沙區(qū)編外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南沙開發(fā)區(qū)(自貿區(qū)南沙片區(qū))、南沙區(qū)直屬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福利標準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020-83006977,咨詢時間:2019年3月5日至3月19日,逢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二)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三)本公告及報考相關附件同時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廣州市南沙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wgzbm_17990/qrlzyhshbzj/ldrszyz_18914/)、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官網(http://nsfy.gzcourt.gov.cn)和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書記員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相關成績將在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官網(http://nsfy.gzcourt.gov.cn)上公布。
(五)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qū)南沙片區(qū)人民法院)政工辦負責解釋。
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 廣東自由貿易區(qū)南沙片區(qū)人民法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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