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廣州南沙開發區港澳合作事務辦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工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行政輔助類編外人員1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和其他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崗位所需條件
30周歲或以下的社會人員(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財務會計類專業并取得相關職稱證書;財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不少于兩年;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 2019年8月1日。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選考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9日上午9:00時至2019年8月16日下午15:00時止,以電子郵箱記錄的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請應聘者填寫好《廣州南沙開發區港澳合作事務辦2019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nsqgab@gz.gov.cn郵箱,郵件應附上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學歷證、學位證、個人資質證書的掃描件,如無按規定要求填寫,一律按不符合資格處理。我辦對應聘者個人資料保密。
3.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收集報名表并根據招考條件進行初步篩選,通過篩選的應聘人員,將有工作人員短信或電話通知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順暢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請各位報考人員審慎報名,若報名后因客觀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請于報名截止前向我辦提出并說明原因。
四、考試辦法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形式進行。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錄人員比例大于或等于3:1時開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評分,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專業知識水平。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依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擬聘崗位數1:1比例擇優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人員報區人社局統一安排。
(二)政審。按照體檢合格確定進入政審人選。主要審查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廉潔自律、工作表現、社會關系和計劃生育等情況。經審查發現擬招聘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錄用,并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沙區政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如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招聘單位可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本公告由廣州南沙開發區港澳合作事務辦負責解釋。
聯系人:羅小姐,咨詢電話:020-39059026。
附件:2019年廣州南沙開發區港澳合作事務辦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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