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社區工作者,面向特定對象,堅持統一、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省市確定的標準,排序招聘,從參加招考且符合條件的家庭困難或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本次招聘的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為協助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社區工作服務,工作單位為南沙區民政局相關科室、鎮(街)、村(居)。(二)招聘對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服從招聘單位工作崗位安排,畢業2年內(2019屆和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畢業證落款日期起算)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2.其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休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3.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人員的高校畢業生;4.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二)自愿履行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與義務,服從調劑。(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五)采用結構化面試機制。主要測試考生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變反應、舉止禮儀等方面的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以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南沙區政府門戶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待遇參照所在鎮(街)同條件社區工作者工資水平發放待遇,最高不超過6000元/人/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服務期2年,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23日上午8時至10月28日下午18時(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3.報名地點: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中13號南沙區民政局201辦公室,電話:020-34683317。(1)南沙區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2)南沙區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招聘考生健康承諾書(見附件2);(6)困難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①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優待證》《扶貧卡》、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人員的,需提供《殘疾證》;③屬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仍未就業人員的,非廣州市的失業登記人員需提供登記失業1年及以上仍未就業的《就業創業證》;④屬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廣州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不需提供證明材料,非廣州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相關證明。5.資格初審:現場報名時同步對考生進行初步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格初審的人員由工作人員通知進入后續面試環節。考生所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材料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入圍人員體檢由南沙區民政局指定在廣州市定點醫院進行,自通知復檢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體檢合格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s.gov.cn/zwgk/ztbxx/)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錄用人員到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二年(試用期2個月)。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南沙區民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按順位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一)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二)報考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和地址須真實有效,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有關通知而耽誤參加考試、體檢的,后果由本人負責。(三)報名人員應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應持“粵康碼”或“穗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進入招聘現場,全程佩戴口罩;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面試。(四)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民政局負責解釋。如有疑問,請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致電020-34683317。
附件1南沙區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招聘報名表.doc
附件3資料目錄表.doc
附件2南沙區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招聘考生健康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