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人社函〔2022〕156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規范廣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引進一批急需專業人才,公告如下:此次擬引進教育類急需專業人才6名(教研員),從事教科研工作,均為事業單位編制崗位,具體崗位和要求詳見《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2、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3、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5、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職業(執業)資格。7、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稱。8、年齡50周歲或以下,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1、近5年,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班主任)稱號。2、近5年,獲得省特級教師、省級“特支計劃”教學名師。3、省級及以上名校長或培養對象、名教師或培養對象;副省級以上城市知名學校校長;地級市以上教育部門認定的名教育家、名校長或工作室主持人、名教師或工作室主持人。6、近5年,取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成果的主持人,或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一等獎成果的主持人。7、3次及以上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舉辦的國家級學科競賽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1、曾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行政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2、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引進報名首日。本次公開引進工作不設開考比例,依次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評價、體檢、組織考察、公示、申報增員等程序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此次公開引進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未按時到考場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均視為放棄考核評價。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27日9時至2024年5月8日17時,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表格信息后(可附相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nsrs@gz.gov.cn。2024年5月9日9時至2024年5月10日17時,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通過郵箱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不另行通知。考核評價前,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2、資格審查所需攜帶的其他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3)。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凡與引進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不得參加考核評價。考核評價不設置開考比例。由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價。專家委員會由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參考專家意見和考核評價綜合成績,根據南沙教育事業發展實際需要崗位匹配情況,確定擬引進人員。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初次體檢費用由南沙區教育局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通過者取消聘用資格。1、根據組織考察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2、工資待遇按照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一)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執行。(二)報考人員入職時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性質的,入職后可按照其聘用專業技術崗位的級別進行安排(不含高職低聘情況);其他報考人員(含高職低聘情況)按照其本人具有的專業技術職稱等級的最低崗位進行安排。(三)被正式聘用入職后,在原有待遇基礎上,可根據南沙區教育系統高層次教育人才相關規定,申請享受相應人才待遇。(四)考核評價、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核評價、體檢資格。(五)資格審查貫穿此次公開引進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評價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造假情況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事業單位的懲處。(六)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七)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接受引進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請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撥打五、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對本公告內容具有最終解釋權。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人才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3: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引進急需人才資格審查目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