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手段為什么總是一次性效果
口頭獎勵、紅包、溫情對待、表示尊重……無論多么經典的激勵手段,結果都是第一次比較有用,再而衰,三而竭。為什么呢?
激勵是種典型的基于支配型關系的行為。我們哄孩子時都這樣說:“乖啊,你聽話,就給你糖吃。”是因為我們要孩子去做孩子自己不想做的事,才要用糖果來“激勵”他。結果,這次給一塊糖,下次就得兩塊、三塊,現在的孩子們多患齲齒,可能和家長的激勵措施有關。
激勵背后的思維方式是“我要你做”,而不是員工“我自己要做”,所以,員工視你的激勵措施為他痛苦選擇的補償,認為你給的激勵是應該的,甚至還不能滿足他們的期望。
其實,好的企業與員工的關系應該是:員工在給企業打工,同時是在做他們自己覺得利益回報劃算的生意。
如果員工覺得激勵手段是個“驚喜”,他會很開心,然后就會認為下次應該有更多、更大的驚喜,否則就失望。因為是交易行為而且是持續進行的交易行為,老板當然不要指望員工會對你一次提出的交易條件滿意多次。單次交易,完成就行;持續交易,就要有持續交易的規則和條件。
我們要不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說起來這是個相當經典的命題,民營企業老板和經理人之間經常爆發的矛盾當中,都有這句話在作怪。我認為,它已經過時了。
疑和用的問題是關于信任和授權。無條件的、完全的信任,就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那么,為什么我們要如此信任別人呢?其實,這條人際管理規則產生于沒有電話、網絡的時代,那時將軍帶兵出征,或者鎮守邊陲,和皇上溝通一次,可能要十天半個月,皇上沒辦法對將軍進行實時指揮,所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因為皇上不了解現場的情況。
在信息難以及時傳遞的情形下,用人沒辦法疑,疑人也絕對不可能用,人際關系必須是基于個人信任的支配型。
現在呢,即便是地球兩端,也可以隨時通過顯示屏面對面地通話,美軍在海灣作戰時,坦克上都裝了攝像頭,及時把戰況傳回指揮部,指揮部可以用衛星定位和地面監測,隨時把握戰局動態,進行指揮。此種情況下,授權和信任還需要那么封閉、那么多嗎?
市場變化快,需要快速決策、快速調整,所以授權的范圍和時間也必須縮小。就是要隨時監督、隨時討論。
所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句話,可以停止使用了。
職場當中,我們要忠誠嗎
杰克·韋爾奇講,通用公司從“對組織的認同度”和“能力”來評估員工。劉永好在中歐國際演講時說,新希望集團用人,首先看“忠”,其次看“能”。那么,員工對于企業的忠誠,是否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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